近日,临洮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检察建议办理督导、执法司法数据应用融合、专项行动参与等6项机制,搭建依法行政与法律监督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协作平台,构建“党委领导、府检协同、社会参与”的法治建设新格局,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洮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意见》提出,双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重点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助力文化强县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提升社会法治意识等九方面,建立健全多维度、多层次、常态化、制度化协作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共商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共解行政争议、共享信息资源、共促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执法司法有机贯通、相互促进、共治多赢;通过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主动报告工作、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实现执法司法有机贯通、相互促进、共治多赢,加快形成“党委领导、府检协同、部门执法、社会参与”的府检联动工作新格局。
《意见》明确,要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工作会商、配合取证、检察建议、共同问效等机制,推进磋商程序常态化、规范化适用。行政机关应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落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检察机关应立足职能定位,综合运用起诉、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