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示。
2023年度第四季度,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院领导外的员额检察官和科级干部填报10件,其他工作人员填报8件。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坚持“逢问必录”,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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