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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创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凝聚特定群体保护合力

时间:2024-02-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近日,临洮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共同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一是明确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重点领域。具体包括农村妇女土地权等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休息休假等劳动权益保障等损害众多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形开展督促纠正;对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违规占用盲道等影响残疾人正常通行的情形,以及就业歧视残疾人、未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残疾人正常参与社会活动不公等情形予以监督;对老年人安全出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开展监督,通过公益诉讼监督优化提升助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讨、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专业支持、案例发布六项机制,各行政机关之间加强交流和沟通,推进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实现相关数据、执法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共同提升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水平。


三是做好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保障。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要加强工作统筹,抓好督促落实,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落实协作机制、提升协作水平。检察机关聘请有关社会组织业务骨干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法治是保障特定群体权益的有力武器,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立足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实际,切实增强我县特定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有温度、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特定群体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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