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福建省某律师事务所一名辩护律师,代理了一件由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因路程较远,现在不方便去现场阅卷,请问有没有办法可以在福建省泉州市完成阅卷?”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接到了福建省某律师事务所魏律师申请异地阅卷的咨询电话。
了解该律师需求后,临洮县检察院案管人员告知魏律师,该案件不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但可以就近在当地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并通过电话耐心指导魏律师向其所在地检察机关提交异地阅卷申请,并第一时间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取得联系,就卷宗推送和签收等具体环节进行沟通。通过对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主动运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的异地阅卷功能成功办理此业务。
临洮县检察院案管人员将电子卷宗加密后推送至丰泽区检察院案管部门,魏律师半个小时就完成了阅卷。此次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能动 “缩地成寸”,实现了线上电子卷宗的安全传输,节省了律师奔波两地的各项费用,化解了律师群体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同时魏律师也对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方法、方便群众的司法服务表示高度的认可。
下一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进一步优化做实律师阅卷服务,强化服务意识,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协调阅卷时间,提高阅卷效率,同时优化互联网阅卷申请的办理和答复,积极推动形成“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的多元化服务体系,构建良好的检律关系,打造有温度的检察服务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