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现将我院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本季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5 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3件,占比60%;其他干警填报2件,占比40%。所有填报事项均通过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完成,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示范引领。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填报3件,形成“头雁效应”,推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二是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填报意识;积极应用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机制,依托案件管理部门对重点案件的填报情况开展同步核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认知度;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公开填报数据,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三个规定”,切实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以制度刚性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