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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听证促公正,用惩戒鸣警钟——临洮县检察院召开首例对社区矫正对象拟提请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5-08-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有效保障法律实施权威性,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力度。8月18日下午,临洮县检察院对县司法局拟建议提请撤销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缓刑一案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系该院首例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拟提请撤销缓刑案件举行的听证。为确保听证公平、公正、透明,本院特别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县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及辖区司法所所长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参会人员宣读了听证纪律,随后全面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逐一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详细阐释了案件办理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经查,吴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临洮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吴某某多次违反监管规定,经警告两次后仍拒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规定,其行为已符合撤销缓刑条件。

听证过程中,与会人员通过认真听取陈述、针对性提问等方式,对案件详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经过充分讨论和评议,全体与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检察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不仅是推动司法办案规范化、透明化的具体实践,更在听证过程中与司法行政机关形成了良性互动。下一步,临洮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筑牢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协同发力中实现最优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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