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向临洮县看守所宣告送达一份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检察建议旨在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活动,并就防止看守所出现“捎买带”等违规行为提出预防建议。

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在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县看守所对个别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审查不严格,存在安全风险。对此,县检察院结合法律规定与监管实际,制发检察建议书,明确三项整改要求:一是完善出所就医“双人审批、全程留痕”制度,严格审核就医必要性,杜绝非必要出所;二是严格防止“捎买带”等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民(辅)警、医生等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出现“捎买带”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违规会见等问题出现;三是加强与驻所检察人员的协作配合,就出所就医情况实时与驻所检察人员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工作合作共赢。
在检察建议书送达会现场,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与县看守所负责人进行了充分交流,详细阐述了检察建议的内容和目的。县看守所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将以此次检察建议为契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共同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随后,驻所检察官对看守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通过通报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捎买带”典型案例,剖析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用真实发生的案、事件警示工作人员深刻认识“捎买带”绝非小事,绝不能心存侥幸。
通过此次检察建议书的宣告送达和警示教育活动,为筑牢看守所监管安全防线、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