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而洮河作为黄河上游重要支流,其生态治理关乎流域内群众福祉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在这场生态保卫战中,临洮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利器,立足法定职责,聚焦流域突出生态问题,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司法力量。
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生态保护不能局限于行政区域划分,跨区域治理不畅曾是洮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一大难题。临洮县检察院主动作为,联合甘青两省四市州15个县级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凝聚监督合力,实现了上下游、左右岸生态保护的协同联动。这种协作模式,让检察监督覆盖流域治理全链条,为跨区域生态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经验。
生态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协同发力。临洮县检察院积极构建“跨部门联动+社会化参与”的治理格局,深化“府检联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司法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形成监管与监督的良性互动;同时聘请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构建起多方共治的生态保护网络,凝聚起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法定职责,以“专业化办案+生态修复+系统治理”模式,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临洮县检察院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将公益诉讼延伸至系统化治理。这种专业化、系统化的办案思路,既依法惩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又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和长效治理,让司法保护贯穿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修复全过程,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生态兴则文明兴,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下一步,临洮县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公益诉讼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为谱写新时代县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动能,让每一条河流都清澈见底,每一片土地都绿意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