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全面锤炼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2026年3月27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对依法提起公诉的郭某某交通肇事案开展跟庭评议活动,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到场跟庭评议,全程监督评议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法定诉讼程序,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规范完成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流程履职。讯问直击案件核心事实,举证逻辑清晰、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质证与法庭辩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及庭审争议焦点,答辩精准有力、应对沉稳规范,依法有力指控犯罪,充分展现了检察人员过硬的专业素能与良好的精神风貌。

庭审结束后,临洮县检察院随即组织召开跟庭评议会,对本次出庭公诉工作进行全面复盘评议。参会干警结合庭审全程,对照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从庭前准备、文书质量、讯问技巧、举证逻辑、辩论应对、庭审礼仪、警示教育效果等多个维度,对出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评议。会上,大家充分肯定了本次出庭公诉庭前准备扎实充分、指控犯罪精准有力、庭审应对规范得体等亮点,总结提炼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战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庭审中存在的讯问针对性待加强、举证节奏可优化等薄弱环节,开诚布公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和优化建议,真正达到“红脸出汗、补齐短板、共同提升”的评议效果。
下一步,临洮县检察院将始终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价值追求,把出庭能力建设作为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的核心抓手,常态化开展跟庭评议等实战实训活动,持续淬炼队伍专业素能,推动公诉履职能力与案件办理质效同步提升,以更实履职维护司法公正、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