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随着天气逐渐转暖,电动自行车成为了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同时也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主要盗窃目标之一。电动车一旦丢失,不仅财物遭受损失,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会面临诸多不便,大家对这些盗贼深恶痛绝。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对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自己长期无业,没有固定收入,经济不宽裕。2022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张某在临洮县城内闲逛时发现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部分没有防盗措施,遂萌生盗窃电动车卖钱的念头。短短的两个半月内,张某在临洮县专挑居民小区、沿街路口等公共场所实施盗窃,共盗窃电动车13辆,并将偷来的电动车进行变卖,获利4千余元用于个人花销。

广大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财物安全防范意识,锁好车辆,莫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提醒回收废旧电瓶的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回收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对废危险化学品非法违规清洗、贮存、处置不当等,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