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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莫让保险不“保险”

时间:2024-02-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生活中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无论是意外事故、疾病,还是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都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购买保险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安全,帮助我们应对这些风险的一种经济手段。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莫让保险不“保险”。近日,王某某因涉嫌盗窃、诈骗被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情简介


2021年至2022年,某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人员王某某,在办理保险业务和进行售后服务过程中获得保险客户的信任,多名被害人将安装有“保险APP”的手机交由王某某操作,期间配合输入密码,刷脸等身份验证。在被害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某多次利用被害人保单进行贷款,将贷出来的钱款通过欺骗、盗窃等手段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数额巨大。


本案中被害人多为中老年人,对手机上的保险APP操作比较陌生,大多数人对保单贷款不了解,在保险公司上线APP及开通官方微信等线上渠道后,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1.保险金融产品要通过官方途径购买;2.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代办,确需对方代劳时,需在旁全程“紧盯”;3.一旦发现被不法分子盗、骗资金的情况,应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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