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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检察同向发力 守护人防“地下长城”

时间:2024-06-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止戈为武、忘战必危,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人防工程既是城市的安全工程,也是百姓的“保命”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战时隐蔽人员、物资以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扎实做好人民防空,对于增强城市的整体防御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形成军地检察机关协同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格局,临洮县检察院与兰州军事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人民防空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调研排摸。临洮县检察院在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时,初步摸排发现辖区内部分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不规范情形,损害国防军事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临洮县检察院及时与兰州军事检察院沟通衔接,共同协作能动履职,依法维护人民防空安全。2024年3月,临洮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全县人防工程基础信息、运行现状、平时使用情况和管理维护情况,以及人防工程内的消防灭火设备定期检查、完善保养情况等方面深入摸排调查。

强化军地协作,实地联动巡查。2024年4月,临洮县检察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召开人防工程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就如何加强对军事设施的保护、如何开展公益诉讼领域协作、如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以及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军地检察官协同人防部门选取了部分人防工程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存在未设置人防标示牌或指示牌脱落、人防墙体渗水、防护门框有锈蚀、堆放易燃物、消防设施缺失并未定期检测,区域内存在堆放杂物以及积水等影响人民防空功能正常发挥效能的问题线索12条。对现有情况进行整体梳理后,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相关部门积极回应整改。


深度分析研判,提升监督质效。针对发现的问题,临洮县检察院商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事检察院根据辖区主管行政机关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相关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设置人民防空标识,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加强人防工程常态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功能使用正常、不受破坏或侵占;同时依法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的相关技能。

公开宣告送达,强化监督刚性。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临洮县检察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以“面对面,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送达会上,军地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情况做了详细介绍,现场宣读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听取了被建议单位意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确保辖区内人防工程能够正常发挥防护能力。

人民防空工程属于重要国防军事设施,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下一步,临洮县检察院将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动履职,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军事检察院、行政机关密切配合,通过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司法联动,切实做到维护国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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