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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临洮县委和临洮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08.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8.99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增加“两房”建设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0.48万元,占94.01%;其他收入97.48万元,占5.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96万元,占66.92%;项目支出520.05万元,占33.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9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55.00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增加“两房”建设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51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新增“两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05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新增“两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76.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36.09万元,支出决算为3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78.33万元,支出决算为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使我院人数较上年减少,相应地人员经费也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使我院人数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收、支减少;二是我院严格执行收支管理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的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院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29.54%,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我院部分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支出有所减少;二是我院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故此项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5.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7.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05%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2.14万元,支出决算为42.1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4万元,增长190.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采购公务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院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0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1万元,增长23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采购公务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采购公务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25.1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院新采购的公务用车后续有部分费用支出;二是对现有使用期限较长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我院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数有所下降;二是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故此项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37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5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08%。对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全年执行数200.05万元,执行率100.03%,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全年执行数50万元,执行率1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用于办公设备相关支出,提高办公效率,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案件查处数量≥15件;培训次数(次)≥30次;开展宣传活动场次≥40次;宣传材料印刷册数≥9000册;培训人数≥30人;办公耗材、印刷材料验收合格率=100%;培训合格率=100%;补贴标准符合度=100%;案件受理及时性=100%;差旅费报销及时;项目完成及时;宣传活动开展及时;控制在年度预算内;信息化平台使用率=100%;微信公众号发文数≥300篇;单位执法办案效率提高;配套设施到位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二是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速度较慢。我院虽然对院内各项资产都建立了台账,但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进度较慢,依然存在大多数设备超过使用年限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预算编制阶段将预算做好做细。预算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定期汇报。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及时登记,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定期盘点。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检察工作正常的开展,提供检察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优化检察服务水平,为我院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本年参加培训人数实有68人次,资产维修维护次数达到7次,有6名驻村补助干部,年末实际完成值均达到年初指标值。出差补助保障率、办公用品采购合格率、印刷文件发放率均达到100%。项目验收及时,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支付控制在全年预算范围内。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发文数达到1740篇,社会服务效益较上年提高。水电能源节约率达到95%,能够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单位执法办案效率较往年有所提高。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实施过程中有调整。年初预算编制未能完整反映单位资金实际需求,因工作需要的部分必须支出只能通过调整不同指标金额列支。二是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验,财务知识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务工作的要求,专业化培训较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编制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资金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财务知识,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

《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重点项目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2023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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