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临洮县委和临洮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03.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6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通过招录有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地方下达并支出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6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63万元,占88.78%;其他收入187.05万元,占11.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17万元,占73.57%;项目支出483.29万元,占26.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64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政策、晋级晋档原因人员工资标准有小幅调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年中下达并支出死亡人员抚恤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44.32万元,占8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3万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59.59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88.62万元,占5.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8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人员经费在本年年初发放上年度全体在职人员年终绩效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下达并支出死亡人员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62万元,支出决算为8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住房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67万元,增长33.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有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死亡人员抚恤等。公用经费9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6万元,下降19.87%,主要原因是我院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1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2万元,下降52.26%,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工作,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2万元,下降55.03%,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疫情结束后出车次数增多。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不超预算。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5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6万元,下降19.8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未安排会议费相关经费指标,没有举办会议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培训费用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29%。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45%。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80.00万元,全年执行数280.00万元,执行率100.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全年执行数50.00万元,执行率100.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00万元,执行数为2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90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采纳率不低于80%,案件办理及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了人民群众普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粗略;二是绩效管理不够科学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参考上一年度各项预算指标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全院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编制,尽量避免预算指标与实际支出用途的偏差;二是根据业务工作及实际情况设置绩效指标,让绩效指标充分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参加培训人数41人次,法治宣传材料印刷册数40000册,案件流转及时,购买社会服务行为规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提升了跨部门协作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预算指标经济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工作,预算指标进一步精准细化。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4: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报送2023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