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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临洮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时间:2023-12-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临洮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困的特色和优势,做精做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优“民生小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救助工作自觉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2件55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

健全机制,让群众“多受惠”

与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救助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救助办案程序规范。对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全面推进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尽最大努力给予综合救助。

主动履职,让群众“有依靠”

加强内部协作与外部衔接,完善院内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深化与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12个部门信息线索共享。围绕可能导致被害人因案致贫、返贫案件,加大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力度,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从快”救助,及时纾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2022年以来,共救助残疾人9人,困难妇女19人,未成年人16人,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真正做到了高效、及时、便捷,确保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上门救助,让群众“少跑腿”

对出行不便的申请人,上门走访审查,帮助办理手续,以带案下访实地调查了解案件受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上门发放救助金等方式,提升司法救助及时性、便民性。尽力缩短审查办案、救助周期,尽快落实救助金,加强回访持续关注被救助人实际情况,彰显了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2022年以来,共入户调查核实69户,协助开据困难证明66份。

化解矛盾,让群众“放宽心”

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相结合,注重剖析涉检信访案件细节,加强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倾听合理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司法救助与释法说理相结合,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大程度减少消除社会对抗,提升司法救助实效,实现了受救助人全部案结事了和息诉罢访的司法效果。2022年以来,经司法救助后息诉罢访70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下一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协同开展的工作格局,促进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近年来,临洮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困的特色和优势,做精做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优“民生小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救助工作自觉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2件55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

健全机制,让群众“多受惠”

与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救助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救助办案程序规范。对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全面推进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尽最大努力给予综合救助。

主动履职,让群众“有依靠”

加强内部协作与外部衔接,完善院内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深化与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12个部门信息线索共享。围绕可能导致被害人因案致贫、返贫案件,加大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力度,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从快”救助,及时纾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2022年以来,共救助残疾人9人,困难妇女19人,未成年人16人,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真正做到了高效、及时、便捷,确保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上门救助,让群众“少跑腿”

对出行不便的申请人,上门走访审查,帮助办理手续,以带案下访实地调查了解案件受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上门发放救助金等方式,提升司法救助及时性、便民性。尽力缩短审查办案、救助周期,尽快落实救助金,加强回访持续关注被救助人实际情况,彰显了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2022年以来,共入户调查核实69户,协助开据困难证明66份。

化解矛盾,让群众“放宽心”

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相结合,注重剖析涉检信访案件细节,加强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倾听合理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司法救助与释法说理相结合,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大程度减少消除社会对抗,提升司法救助实效,实现了受救助人全部案结事了和息诉罢访的司法效果。2022年以来,经司法救助后息诉罢访70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下一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协同开展的工作格局,促进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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