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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复验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09-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验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9月4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复验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宗强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解读了《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复验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就下一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临洮检察工作的现代化离不开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持和保障,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复验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检察形象的重要举措,全院上下要紧绷决战之弦,对照实施方案和测评体系梳理分析,查短板、找弱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内涵和新要求,以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验,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理论武装,凝聚文明创建工作合力,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以高质量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助推临洮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临洮检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把省级文明单位复验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凝聚精神力量、提升机关面貌、促进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增强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锚定目标,固强补弱。要严格落实《方案》部署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对照测评细则、补齐短板弱项,坚持履好责、办好案,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推动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努力实现文明创建与业务建设互促共进,相辅相成。三要落实责任,压茬推进。要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进度推进会,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务督察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面督察事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协同发力,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全员推进的良好局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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