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市检察长会议召开,通报表扬了2023年度全市先进集体及个人。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一个集体、5名个人荣获市检察院先进表彰奖励。

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市先进集体
第一检察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社会安定和谐,推动行刑衔接,开展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专项监督活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探索建立了轻刑故意伤害案件矛盾联动化解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多措并举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稳中有升。

任玉艳 荣获个人三等功
2023年,任玉艳同志认真履职,开展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行刑衔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32件相关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探索建立轻刑故意伤害案件矛盾联动化解机制,极力提升轻伤害案件办理质效。在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中,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追诉漏犯18人。已追诉涉嫌诈骗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杜军民 荣获个人三等功
2023年,杜军民同志主动担当作为,立足岗位职责,带领第二检察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45件,食品药品安全6件,国有财产保护10件,国有土地出让2件,公民信息保护1件,文物保护2件,公共安全7件,未成年人9件,上述8类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均被相关行政单位采纳并整改到位,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被法院判决胜诉。

刘小龙 评为先进工作者
2023年,刘小龙同志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协助检察长撰写的理论文章在《检察日报》发表1篇、在《甘肃法治报》发表1篇、《定西日报》发表2篇、《定西检察》发表1篇。认真起草撰写汇报、调研、总结、交流等各类综合性材料32篇。处理各类机要文件1946份,办理落实院党组交办的各类综合事项44件,紧跟院党组步伐,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出谋划策,有效保证了院党组重要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

田 梅 评为先进工作者
2023年,田梅同志共辅助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2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件,其中涉虚假诉讼案件8件,辅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代表单位参加“全县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二等奖。积极参与检察宣传工作,讲好检察故事,撰写宣传信息12篇,综合信息《深耕传统领域 检察蓝守护“绿色税”》被省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反映》采用,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参与文物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创新课题研究。

张 珅 荣获嘉奖奖励
2023年,张珅同志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民事检察领域深耕细作,全力推动民事检察迈上新台阶。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件,支持农民工起诉23件,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1件,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2件,涉及金额43.972万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发出检察建议10件,被全部采纳且在当地取得良好监督效果;办理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其做法被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