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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度第一季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院领导外的员额检察官和科级干部填报10件,其他工作人员填报3件。

下一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的要求,让如实记录报告成为行动自觉,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确保临洮检察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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