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办案、机关、值班安全。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全力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抓好全院安全防范工作及监督管理,筑牢安全工作防线,推动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刻认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科学防范安全风险。一要抓好办案安全。时刻紧绷办案安全这根弦,健全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提升应急处置及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二要抓好机关安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须对前后院、各楼层防水防火防电情况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做好值班记录。三要抓好车辆安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严禁公车私用、超速违章、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务用车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