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临洮县检察院召开驻村帮扶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羽洲主持,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院帮扶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小龙传达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工作的通知》,驻太石镇牛头沟村、辛店镇前川村帮扶工作队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个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张羽洲同志在听取汇报后,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予以肯定,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将提交院党组会研究,同时也提出了六点要求:
驻村帮扶工作队是双重管理,不仅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更要牢记检察人员的身份,始终代表检察院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要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标党中央和省市县政策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升实效。
当前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渡期,帮扶工作对象、重点、目标已调整和变化,要积极顺应形势任务变化,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工作重心,聚焦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动村强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五项职责,准确掌握村情户情,落实国家政策,做到政策熟、底数清、情况明、说的透,推动帮扶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认真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责任使命,不断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心关爱,帮助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
当前我院检察队伍处于断档严重,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的特殊时期,要进一步提高担当意识,做到攻坚克难,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切实为院党组分忧解难。
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扬新时代临检精神,团结奉献,用心开展工作,争取在驻村帮扶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所在乡村干部和群众打成一片;要提高协调工作的能力,积极将国家政策落实到群众身边,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严明驻村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展现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