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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主动创稳】以检察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3-08-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全县砂石资源加工销售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做实做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联席会议,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互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违法行政行为整改情况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情况等,统筹协调解决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非法排污、黑臭水体等问题整治。截止目前,共移送非法采砂、河道内乱倒垃圾、乱搭乱建案件线索13件。

坚持精准监督,确保办案质效

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经分析研判依法立案审查,在调查取证、事实认定、跟踪核实、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各方面精准把握,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相关部门、查阅相关资料、询问证人等方式,认真调查核实,对移送的13件案件线索,经审查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用法治力量维护好河流生态环境。

及时开展“回头看”,增强监督刚性

对全县违法违规加工销售砂石资源问题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在开展“回头看”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收到检察建议书的行政单位已经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占用耕地、林地堆放的砂石进行了清理。对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反弹回潮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立案5件,依法向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对发出检察建议书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3件,依法向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强化宣传引导,共创保护氛围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12309服务平台”,采取法治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利用“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生态环境违法线索2件,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进一步拓宽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形成了共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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