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转瞬飞逝,转眼间我在人民监督员的岗位上履职了3个年头。任职期间,不仅让我对检察院这个庄严肃穆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曹莉娜
在担任人民监督员之前,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心想只要我从严要求自己,不做违法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和司法扯上边,结上缘。但当我被推选为人民监督员的那一刻,我的想法就开始转变了。



经过培训、学习,我心中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人民监督员代表社会群众对检察院的工作开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同时,可对检察机关其他执法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具有高度专业性,作为人民监督员,我深刻意识到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养,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我在工作之余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仔细地学习,拓展了我的学问窗口,学法的兴趣也与日俱增。当工作中遇到法律疑问时,我主动向书本学习,向检察官讨教,丰富了自己,也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民监督员要善于倾听社情民意,主动为群众发声。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同村村民,因偶发矛盾导致被害人受轻伤。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在听证会上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和解,最终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方当事人感谢检察机关在化解双方矛盾上做出的努力,令我深受触动。只有真正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握好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才能在办案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关注社会需求,依托社区工作接触面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落到实处,为履职尽责打下更深厚的实践基础。
通过参加司法监督活动,我从许多检察官身上看到了良好的品德、严谨的工作作风,都值得我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列入监督范围的每一个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案件性质、适用法律等,依法、依情、依理提出监督意见,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坚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人民监督员回避规定,不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信息,不披露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以公心处事待人,遵守法律法规,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尽心尽力地当好人民监督员,做到大胆行使权力,敢于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