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年味渐浓,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也进入风险高发期,为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22日,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开展超市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文件精神,临洮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超市、商店等开展春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聚焦糕点、肉制品、乳制品、包装饮用水、散称食品、蔬菜等民众消费量较大,风险较高的节日热销食品,重点查看干货缺斤短两、散装食品标签标示不规范,蔬菜农药残留物超标、有无配备防尘设施、预包装食品标签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冷冻食品的进货渠道、检疫证明、包装标识、鲜肉检验检疫合格报告、环境卫生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固定证据。同时向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督促其严把准入关,提高法律意识,诚信经营。截止目前,共检查各大购物超市6家,商店5家,发现问题隐患3条,提出整改意见3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后期,县检察院将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民之所呼,检之所向。下一步,临洮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常态化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宗旨,从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入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形成长效防范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让老百姓过一个平安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