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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名为借钱、帮理财,实则诈骗老人养老钱高消费,逮捕!

时间:2024-01-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大爷、大娘,求你救救我母亲!我母亲生病了没钱去医院......”“大爷帮帮我,我爷爷去世了没有安葬费,等丧事过完一定还你钱......”“大爷、大娘你们行行好,我大舅用铡草机的时候手被卷进了铡草机要到兰州抢救没有治疗费.....”就这样,没有工作且动起歪心思的张某某,不断利用老人们的同情心与屡试不爽的谎言实施诈骗,供自己偿还外债及租赁豪车使用。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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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各种理由向老年人李某某借款共计15万余元,2020年4月,张某某在被害人李某某多次催要借款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又以帮李某某、兰某某夫妻二人在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办理养老扶助金需请银行工作人员吃饭、缴纳购买理财产品本金、缴纳理财产品转存费用、冲刷流水等为由,先后骗取李某某、兰某某人民币55万余元。

本案张某某犯罪之初是“借款型”诈骗,其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承诺速借速还为由,投资有高回报等为诱惑,多次、长期向李某某、兰某某借款,实际并未还款,张某某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其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取得老人们信任,使老人放松警惕,瞅准的是老年人善良有爱心,容易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在此提醒老年人朋友,老年人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要增强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在面对借款时,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财政状况,以及借款用途。如果遇到屡借不还的情况,及时止损,并保留好相关证明,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遇事多找子女商量,不要轻信他人。子女应当加强与老人的沟通,不要给骗子们打“亲情牌”“熟人朋友牌”的机会。

(以案释法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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