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正文
队伍建设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临洮县院强化履职担当 让权力沐浴阳光

时间:2023-08-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履职能力,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做细做实。2023年以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案件211件,同比上升131.87%,邀请人民监督员314人次,整体数量呈上升趋势。

一、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既是对检察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临洮县检察院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接受监督。在办案和开展相关司法活动中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司法办案工作,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治意识,拓展监督渠道。2023年以来,临洮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以及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均在相关办案过程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将民事申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案件纳入接受监督范围,确保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全覆盖;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机制的同时,逐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多种监督方式,将“十种监督方式”落到实处。

三、强化合作意识,提升监督质效。安排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部门协作,根据业务部门实际办案需求,因“案”制宜,邀请符合条件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背景,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让监督意见更加专业。让参与办案的人民监督员与被监督的事项“专业对口”,形成“法律内行+相关领域内行”的人员配置,很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专业知识领域的效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