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检察针对近期办理的电信诈骗类案件特点,特别在【以案说法】板块开设了【帮信罪】子栏目,进一步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大家的法治意识。今天小编先来展开第一个案例--“别让自己成为帮凶”。
近日,经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临洮县公安局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依法执行逮捕。
“我就是在这个贷款软件上注册后,打算贷款,平台说我的卡有点问题,要冻结我的卡,让我把钱都转到另外一张卡上,我就转了嘛,结果40万就被骗光了。”
2022年5月,临洮县居民卢某报警称自己在“某金融快审版”APP申请贷款时被骗40余万元,民警通过该线索发现平台提供的“安全转账卡”中有一张为朱某某名下,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以3000元的价格出租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谋取不正当利益。
朱某某在明知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转账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电诈”犯罪团伙用于转移财产,系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构成“帮信”犯罪,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70余万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简单理解就是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租、出借、出卖或者转让等形式交给他人使用,并从中非法获利,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等非法活动,支付结算达到一定数额的,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帮信”犯罪。

本案再次告诫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生活中也不会有不劳而获的惊喜,自己的卡要自己保管,无论是买卖还是租借都是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更不要成了诈骗团伙提取诈骗款的“帮凶”,最终触犯法律。被害人的经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定要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平时保持警惕和防范之心,多学习防诈骗知识多看反诈案例,不贪便宜不掉陷阱,在手机上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进行实名注册,开启实时预警功能,不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APP,如有贷款等需求,一定要在正规的金融平台上进行。